看板 WomenTalk
※ 引述《ssnopra (provia不要開口~不要回 )》之銘言: : 有個經營二三百萬的粉絲團的三八砸某 : 開抖內閒聊就算了 : 還賣原味內褲 : 平常也是有正職的 : 但前夫是同事加高富帥 : 這輩子再也找不到比前夫更棒的男人 : 決定死活斷絕前夫的新戀情 : 但自己還是繼續有糖爹 : 用小孩的有病理由,一直要求跟前夫見面吃 : 飯! : 這招要是有用的話,怎麼會離婚呢? : 好好奇! : 有人也會前夫回頭糾纏術嗎? 以文章內容來看的話,我會覺得小孩可能不適合給女方帶。 如果已經離婚簽字了,是否贍養費、撫養權等有沒有白紙黑字條列清楚? 如果都沒有,也許可以走法律程序。 女方的工作,那是她的事,是覺得有些部分不太妥當,但那也是她的選擇,主要是怕孩子 會受影響。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2.204.8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omenTalk/M.1705249645.A.F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