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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ili712 (7年級韭菜)》之銘言: : 乳題啦 : 剛剛北檢發了新聞稿如下: : https://reurl.cc/rvYWok : 一、 有關近日部分媒體報導柯姓被告扣案隨身碟內容 涉及之相關金流,以及檢廉至 : 銀行查扣保險箱等 事之報導,引發社會議論,本署除已於 9 月 9 日 主動分他字案調查 : 有無相關人員涉及不法外,承 辦檢察官分別於 9 月 11 日、12 日、16 日,以證 人身 : 分傳喚撰稿之「O週刊」林姓、劉姓與「O 傳媒」賴姓、吳姓及「OO新聞台」馬姓等 : 5 位 記者到庭,說明渠等撰稿之依據及消息來源。 : 二、 有鑑於本案偵辦團隊是否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 已廣受社會關注,本署基於 : 「偵查不公開作業辦 法」第 8 條規定,經審酌公共利益之維護與合法 權益之保護,認 : 有必要適度說明目前查證情形。 經初步查證,記者報導係依據消息來源轉述見聞 或依據 : 多年採訪經驗、本案關係人之公開受訪內 容及法院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等素材,綜合分析 : 判 斷後撰稿。另記者報導之消息來源均非來自本署、 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 : 人員。衡以, 上開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之處,故依目前查證情形,足認本案偵 : 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 容之情事。至於記者基於保護消息來源之天職及 新聞倫理要求, : 而拒絕透露提供訊息者之真實身 分,宜予尊重。因此,請外界勿再以臆測、捕風 捉影之 : 方式,無端指摘本署或偵辦團隊有違反偵 查不公開之情事。 : 三、 偵查資訊流是所有偵查程序參與者(包括檢察官、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 : 司法警察、辯護人、 告訴代理人及被告、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其他 訴訟關係人等)均 : 可接收知悉,因此「偵查不公 開」之落實,有賴所有程序參與者共同遵守。此 外,媒體 : 對於本案的報導內容,應善盡查證義務, 對於來源不明或未經查證之傳聞或消息,切勿 : 妄 加揣測、跟風報導,以免損及新聞報導的公信力, 或有誤導大眾認知、損害當事人名 : 譽或隱私之虞。 : 四、 本署仍將嚴格要求本案偵辦團隊恪遵偵查不公開 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並持續密 : 切關注本案有無違 反偵查不公開之情事,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 一旦發現有違反偵 : 查不公開之人員,定依法嚴予 究責,以正視聽。 : 北檢不背這鍋,記者是不是要被罰了?卦? 這種新聞稿真的看不出來是要"以正視聽",還是要出來洗洗地拉。 所以北檢在不知道記者宣稱"消息來源轉述見聞"是何種身分的情況下, 加上"報導與本案卷證亦有諸多不符" 判斷是"均非來自本署、 廉政署、調查局及法院等相關公務人員"嗎 4說有什麼規定報導一定要"完全正確"嗎? 又"諸多不符"的"諸多"要不要給個定義,有1%不一樣叫多嗎? 報導網路就看得到了,有需要約談再比對卷宗喔? 還是說北檢就是在偵辦過程中瑕疵多到足以讓媒體有足夠畫面可以寫文章? "足認本案偵辦團隊絕無洩漏偵查內容之情事" 那真的很有自信,連自己都騙的那種 真的要以正視聽,相關人員押起來,通聯記錄調起來 電腦 手機沒收通通去查 洗地板就別鬧了拉,"適時調查以釐清外界疑慮"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4.195.1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26500148.A.35F.html
cs09312: 好了啦 不爽上街抗議啊 又不敢 39.15.73.12 09/16 23:24
Andy5566: 自己調查自己,證明自己沒有洩密! 123.194.17.61 09/16 23:27
pc1234: 球員兼裁判,真好 114.35.103.66 09/16 23:30
mirror487: 上街抗議有用?青鳥旅行小草集會完還不 61.227.13.240 09/16 23:31
mirror487: 是啥事都沒發生? 61.227.13.240 09/16 23:31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112.242.206.40 09/16 23:31
cisyong: 青鳥越來越少,小草越來越多。 49.217.128.43 09/16 23:34
swanc: 那就表示媒體造謠嘍? 那要不要罰300萬? 39.15.64.75 09/16 23:46
una283: 聲明書足見北檢的邏輯和學店記者一樣220.132.181.237 09/16 23: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