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Gossiping
聽說公務員不是走勞基法 請問公務員曠職三天或超過三天算怎樣呢? 如果又失聯? 如果是直屬長官是不是應該要趕快請警消協助找人? 還是這是人家私事不是家屬就別管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4.25.8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Gossiping/M.1732203568.A.4B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