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HatePolitics
卓的說法這根本就是胡扯 把預算跟法律混在一起 中華民國的憲法第70條 立法院對於 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也就是說立院不可針對行政案提出的預算 案來作增加支出的提議 是針對已經提出的預算案不可以要求增加支出 但現在狀況是人家說的是你未依法編列預算 並沒不是要求你對預算支出增加 再者 禁伐補償條例在六月24日三讀通過總統公告 114年預算是8月22日提出 你行政院本來就有時間依法編列 怎會現在說是在“增加支出之提議”? 卓作到行政院長還是法律專業 怎會這樣胡扯呢? 拿《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的就更笑了 財源就是你民進黨這幾年一直拿來說嘴的稅收超徵呀 這是民進黨編列預算時未評估好稅收狀況才搞出的情形 怎現在你說了滿嘴的稅收超徵 現在又要說沒財源? 這我不懂耶 ※ 引述《miler22020 (小草 代號亞斯伯格)》之銘言: : 1.轉錄網址︰ : https://reurl.cc/Or3mD9 : 2.轉錄來源︰ : 卓榮泰臉書 : 3.轉錄內容︰ : 昨日總預算案協商無法取得共識,雖然遺憾,但我仍然相信,朝野能夠在好的氣氛下,為 : 福國利民的政策、為地方建設做最好的考量。我也希望能夠再跟國人清楚說明,行政院編 : 列年度總預算的法律立場與基本原則。 : 第一,《憲法》第 70條規定「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 」 : 換句話說,按照《憲法》第70條的精神,制定、編列預算是屬於行政院的行政權,立法院 : 不得提議增加,這樣的規定難道是立法委員可以經由「提議」形成「決議」?或經由「提 : 議」修訂成「法律」來增加預算嗎?法律「舉輕以明重」的原則淺顯易懂;行政院是憲政 : 機關,斷不可違反憲政原理與精神,立法院亦是如此! : 第二,《預算法》第 91條規定「立法委員所提法律案大幅增加歲出或減少歲入者,應先 : 徵詢行政院之意見,指明彌補資金之來源;必要時,並應同時提案修正其他法律。」 : 兩院之間過往或有可比擬的相關案例,但皆是在立法院內部朝野有共識,且徵詢行政院取 : 得雙方合意,確認資金來源無虞後的依法行為,無可厚非。但本件爭議顯未履踐徵詢、確 : 認資金來源或並同時提案修法必要之程序,難謂合法,要行政院如何依法? : 第三,行政院有嚴守財政紀律的責任,也必須確保預算的完整性,才不致產生排擠效應, : 否則國家難以落實對全體人民的照顧政策。 : 對於明年度原住民的禁伐補償預算,行政院並非一毛不編。我們會持續考量國家財政,循 : 序漸進。而行政院的原則與立場很清楚,也只有一項:未來立法院必須遵守《憲法》、遵 : 守《預算法》,不能以違憲、違法的任何程序,要求行政院編列任何預算。否則此例一開 : ,接踵而來的是無止盡侵犯行政權的各種行為。只要獲此共識,解開明年總預算的解方, : 就在立法院韓院長所主持的協商會議中。 : 朝野協商的過程固然有退有進,但行政院對人民照顧和產業發展的承諾,一定會力圖前進 : 。面對目前的僵局,若不得已行政院必須思考是否將依法聲請釋憲,請憲法法庭做出公正 : 的判決。 : 我相信,團結的台灣,就是最好的台灣。 : 4.附註、心得、想法︰ : 釋憲大戰又來了 : 這次比國會擴權更穩了 : 因為白痴都知道立法院不能叫行政院編預算 : 大概只有33%智障跟9%小草智障不知道而已 -- 白壇:你把這個廢話的定義給解釋一下 嚴歸:嗯~你所謂廢話就是一種聽起來好像很具體實際上是很空洞的一種話 白壇:喔! 嚴歸:它看起來好像要講到問題的癥結了實際上是在迴避所有的答案 白壇:啊? 嚴歸:所以這種話他聽起來好像很流暢但是它註定是要作廢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9.142.13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9222552.A.9B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