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明揚殉職3勇消 採最高等級撫卹 2024-02-22 04:07 聯合報/ 記者 歐陽良盈、吳秉鍇/連線報導 明揚屏東廠去年9月22日大火,釀十死百餘人傷。本報資料照片 去年九月廿二日屏東明揚大火釀百餘人死傷,考試院昨宣布,因公殉職的消防人員賴俊儒 、施寶翔、陳柏翰等,確定以最高等級的因公撫卹辦理。 銓敘部表示,因明揚大火殉職的隊員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均已獲追晉為小隊長,他們 的遺族申請「執行搶救災害(難)艱困任務時,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 因公撫卹,銓敘部昨天下午召開因公審查小組會議,確定以最高等級之因公撫卹辦理。 銓敘部指出,三人去年九月廿二日經派遣至明揚火場救災勤務,當時化學物質外洩等複合 性災害的極度危險情境,確實對其生命安全構成極大威脅,且因獲報有民眾受困於火場, 渠等仍不顧自身安危,奮勇執行搶救任務,以致身陷險境而亡故。 經銓敘部因公審查小組就已提出申請的案件,審閱相關事證後,與會委員一致認定故小隊 長賴俊儒、施寶翔、陳柏翰的死亡原因,符合法定最高等級之撫卹標準。 銓敘部聲明,將依因公審查小組的決議,盡速審定遺族因公撫卹,另對於第四位故小隊長 鍾君遺族因公撫卹案件,將待遺族正式提出申請後,比照辦理。 明揚公司昨天也發布重訊指出,董事長劉安晧、總經理呂英誠請辭董事長、總經理職務, 二月廿九日生效。公司近期將召開董事會推舉新任董事長及聘任總經理。 https://udn.com/news/story/7315/7783994 這個所謂的最高等級撫恤,應該就是指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 第 53 條 公務人員在職因公死亡者,應辦理因公撫卹。 前項所稱因公死亡,指現職公務人員係因下列情事之一死亡,且其死亡與該情事具有相當 因果關係者: 一、執行搶救災害(難)或逮捕罪犯等艱困任務,或執行與戰爭有關任務時,面對存有高 度死亡可能性之危害事故,仍然不顧生死,奮勇執行任務,以致死亡。 第 55 條 公務人員於退撫新制實施前、後均有任職年資者,其撫卹年資應合併計算。但退撫新制實 施前任職年資,最高採計三十年;退撫新制實施後任職年資,可連同併計;併計後不得超 過四十年。 前項任職年資之取捨,應優先採計退撫新制實施後年資。 公務人員因公死亡者,依下列規定擬制撫卹金給與年資: 一、依第五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撫卹者,其任職未滿十五年者,以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 任職滿十五年而未滿二十五年者,以二十五年計給撫卹金;其任職滿二十五年而未滿三十 五年者,以三十五年計給撫卹金。 用的算是真的有 從優撫卹 的意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8.166.67.140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08930851.A.79E.html
TaoYPingS: 警消夜間執勤應該要給與夜間加給 02/26 15:17
clarksnow: 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現在撫卹將來拋棄。 02/26 17:19
ntnusleep: https://www.civilmedia.tw/archives/122744 02/26 22:20
ntnusleep: 1.支持警消組工會,支持公務人員組工會 02/26 22:21
ntnusleep: 2.支持警消加班費夜間加成 02/26 22:22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2/26 22:22
sleeploquat: 支持工會,不要再讓他們犧牲了 02/27 08:17
ayue: 只有慣老闆不讓員工組工會 02/27 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