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PublicServan
因事得請事假,每年准給七日。其家庭成員預防接種、 發生嚴重之疾病或其他重大事故須親自照顧時,得請家庭照顧假, 每年准給七日,其請假日數併入事假計算。 超過規定日數之事假,應按日扣除俸(薪)給。 再不考慮考績、會不會黑掉 長官也願意准扣薪事假的前提下 扣薪事假天數有上限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17.215.6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Servan/M.1719636204.A.EA2.html
bursty : 不管烤雞,那就先請病假啊…扣薪事假,你是賺很多 06/29 13:02
bursty : 嗎? 06/29 13:02
事假、病假、休假全用完了 剩幾個月等退休的情況下
adey : 去年就說要增加子女照顧假了,就因為跟喪假改革綁在 06/29 13:03
adey : 一起,至今還在討論中不給過....... 06/29 13:03
adey : 就不能先過純增加福利沒爭議的部分嗎? 有爭議的慢 06/29 13:04
Kroner : UC2神招啊,吃下去就對了 06/29 16:36
adey : 慢改啊,銓敘部不知到在幹嘛 06/29 13:04
公務人員請假規則修正草案總說明 公告日期: 113.02.02 預告日期: 113.02.15 ~ 113.02.21 發文字號: 部法二字第11356649192號 第三項增訂理由:依本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 公務人員因事每年准給七日支薪之事假,上開 事 假 請 畢 後 如 仍 有 需要,尚得請超過規定日 數之扣薪事假,惟現行規定未就扣薪事假定有 請假日數限制,致實務上偶有公務人員長期請 扣薪事假而未到公,與公務人員應努力推動機 關業務及執行職務,俾為民服務之本旨未符, 亦與公務人員請假制度之建置目的未合;又公 務人員具有留職停薪事由者,倘擇以長期請扣 薪事假方式辦理,亦將衝擊公務人員留職停薪 制度。基於上述並考量公務人員於支薪事假用 罄後如仍因事須請假,尚 得 以 請 休 假 方 式 辦 理,爰增訂本項,明定公務人員請扣薪事假前 應先請畢休假,以及請扣薪事假之日數上限。 至公務人員請事假已滿本條第一項第一款及本 項規定之日數,仍不敷使用者,當年度尚無法 再核給扣薪事假。
snowcs : 沒有上限 06/29 16:34
snowcs : 延長病假不扣薪 06/29 16:35
wwaa : 同問,今年住院用光所有事病休假,但是我還要不斷回 06/29 16:36
Kroner :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6/30 08:18
wwaa : 診,已經開始請扣薪事假 06/29 16:36
看來是目前扣薪事假沒上限 等修正草案過了。就設定扣薪事假上限了 假都用完只能請留職停薪 ※ 編輯: Gamblers5566 (180.217.66.65 臺灣), 06/29/2024 16:56:20
wwaa : 謝謝說明 06/29 18:13
ykia : 扣薪事假連續一個月無上班是事實是整個月都沒薪水 06/30 08:18
ykia : 喔,謹記 06/30 08:18
Chricey : 5樓關節跟X一樣 06/30 08:18
wwaa : 扣薪事假不是一天沒去就扣一天薪水嗎? 06/30 08:59
Gamblers5566: https://www.skyman.url.tw/note/E-20.pdf 06/30 10:08
wwaa : 感謝大家的資訊 06/30 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