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DKnex: 離職為何會影響下一份工作? 08/10 23:08
→ humphrey: 應該說去面試其他工作,是否會因為有申訴過職場霸凌, 08/10 23:13
→ humphrey: 而有影響 08/10 23:13
→ GEoilo: 先用個資法吉公司跟該員工吧~有證據很好吉 08/10 23:55
→ GEoilo: 一個未盡保管保密義務,一個竊取散佈,呵~ 08/10 23:56
推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8/11 09:14→ sazabijiang: 這要看B的個性跟能耐。這麼說吧,A顯然違反了公司 08/11 00:17
→ sazabijiang: 準則,利用系統漏洞去查看不屬於自己權限的資料, 08/11 00:17
→ sazabijiang: 並且散佈不實謠言(假設你所言皆為真),那這是超級 08/11 00:18
→ sazabijiang: 嚴重的問題,照理說去檢舉他,申訴他,就可以申張 08/11 00:18
推 Kroner: 關節痛就老人病 08/11 09:14→ sazabijiang: 正義了,你該不會是這樣想的吧?要是世界上存在正義 08/11 00:19
→ sazabijiang: 那怎麼還會有壞人呢? 08/11 00:19
→ sazabijiang: 讓我來跟你說說,如果你慫恿B去檢舉A,可能會有的幾 08/11 00:19
→ sazabijiang: 種情況:1.資訊部門會被檢討,為什麼系統有這種漏洞 08/11 00:20
推 Chricey: 關節痛這種東西,比鬼還可怕! 08/11 11:42→ sazabijiang: ,而資訊部門為了避免火燒到自己身上,可能會考慮對 08/11 00:20
→ sazabijiang: B出手,例如蒐集他平常跟同事在通信軟體的對話,看 08/11 00:20
→ sazabijiang: 有沒有違反公司規定的情事。2.身為A的主管,顯然會 08/11 00:21
→ sazabijiang: 被究責,除非主管討厭A也很久了,就趁機一起弄他。 08/11 00:21
推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8/11 18:44→ sazabijiang: 但如果這個主管真的夠力能夠整A,A還有辦法囂張到ˋ 08/11 00:21
→ sazabijiang: 現在嗎?假設發生了這些事情,B挺得住嗎? 08/11 00:22
→ sazabijiang: 員工的出勤跟加班紀錄,怎麼會是個資法?這些都是 08/11 00:22
→ sazabijiang: 公司營運資料一部分,可歸類為敏感性資料,但要說 08/11 00:23
推 Chricey: UC2對膝蓋特別有用嗎?有人能證實嗎? 08/12 12:10→ sazabijiang: 個資還有點牽強。 08/11 00:23
→ sazabijiang: 不然那些把卡片放在走道讓員工每天上下班「打卡」 08/11 00:23
→ sazabijiang: 的公司,不就通通違反個資法了? 08/11 00:23
→ sazabijiang: 除非B能想清楚,對付惡人的唯一方法,就是比對方更惡 08/11 00:25
推 Chricey: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08/12 13:10→ sazabijiang: A散佈B的謠言的時候,B有沒有在第一時間公眾場合大聲 08/11 00:26
→ sazabijiang: 嗆回去,跟A對質?當A鑽系統漏洞查閱B的資料時,B 08/11 00:27
→ sazabijiang: 有沒有大聲在公眾場合公開A的惡行? 08/11 00:27
→ sazabijiang: 這個世界就是弱肉強食的世界,你被人欺負了,不要 08/11 00:27
推 Chricey: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08/12 19:53→ sazabijiang: 期待別人要幫你出頭出氣。被狗咬的時候,就用力咬回 08/11 00:28
→ sazabijiang: 去,咬到他以後再也不敢咬你,這才是保護自己的唯一 08/11 00:28
→ sazabijiang: 方式。 08/11 00:28
推 iloveannasui: 第一件事我不太明白1B的出缺勤紀錄被A看到了,然後 08/11 00:28
推 Chricey: 有人知道UC2和其他關節保健品的差異嗎? 08/12 21:17→ iloveannasui: 呢?不曉得會發生什麼事,那就是代表還沒有什麼事發 08/11 00:28
→ iloveannasui: 生嘛,那你跟主管說,主管也請資訊部門修補了這個bug 08/11 00:28
→ iloveannasui: ,他要怎麼對你還沒有真正損失的地方補償或者是做出 08/11 00:28
→ iloveannasui: 改變? 08/11 00:28
推 Kroner: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08/12 21:18→ iloveannasui: 第二點,A說B準備離職,如果B沒有這個打算,為什麼不 08/11 00:30
→ iloveannasui: 直接去找A對質啊?有些人,只要你面對面跟他對質,他 08/11 00:30
→ iloveannasui: 就屁都不敢放一個。 08/11 00:30
推 f800311: 所以... 出勤紀錄到底有什麼秘密呢 08/11 07:06
推 Chricey: 哇勒,UC2 這個東西真的是太讚了 08/12 21:19推 gogogogo3333: 上班的出勤紀錄沒問題的話 就去告發misuse 08/11 07:29
推 pttnowash: 這已經更成違反個資法 可至ˊ皆提告 08/11 08:45
→ pttnowash: 只有告 對方才會怕 並且大肆宣傳 08/11 08:45
→ humphrey: 補充:B除了印出來所有A出勤資料外,還用螢光筆標識每一 08/11 09:14
推 Kroner: 求推薦靠譜的復健診所,小弟關節治好再來跪謝! 08/12 23:06→ humphrey: 筆加班時間出來,B當下反應給主管,經主管詢問A,A只有 08/11 09:14
→ humphrey: 表示因為不知道怎麼報加班,所以下載下來參考...但是A在 08/11 09:14
→ humphrey: 公家機關任職許久...怎麼會不知道怎麼報加班!況且發現系 08/11 09:14
→ humphrey: 統有漏洞可以查到所有人的差勤,怎麼不是反應給資訊人 08/11 09:14
推 Kroner: 最近天氣變化大,關節痛好像更嚴重了。 08/12 23:06→ humphrey: 員處理,而是私自下載,誰知道還有多少B或是其他同事的 08/11 09:14
→ humphrey: 資料外洩...想想真的很可怕 08/11 09:14
噓 Yisai: A造謠B可以告他而且還私自下載個資,公司也會需要負連帶責 08/11 11:42
→ Yisai: 任 08/11 11:42
推 Chricey: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08/13 06:46推 pttnowash: 這不只違反個資法 應該還有其他幾條 08/11 13:34
推 mozume: 這件事絕對違反個資,非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合法 08/11 13:41
→ mozume: 使用,刑民事都可以告,但刑事你要證明有損害比較困難 08/11 13:41
推 ttc768160: 素質真差 08/11 18:44
推 Kroner: 關節痛按摩有效嗎? 08/13 11:18推 yeh10jp: 請直接找專業人士諮詢吧 08/12 06:42
推 ahchoochoo: 上班沒事做是不是XD好詭異 08/12 09:02
推 allen65535: 不太懂B為什麼要害怕? 08/12 12:09
→ allen65535: B有做什麼虧心事嗎? 08/12 12:10
推 Chricey: 我有在用UC2,感覺效果還不錯欸! 08/13 11:19推 hth9494: 沒做虧心事不代表要給人看吧 何況A根本沒有這權限 08/12 12:25
噓 wonder6253: 公家機關素質落差很大 08/12 13:04
→ humphrey: B害怕的點是不知道還有沒有像是住址或是其他個資外洩, 08/12 13:10
→ humphrey: 感覺很沒有隱私安全...覺得像是被人家監視 08/12 13:10
推 yuanhy63: 直接去警局報案提出告訴 對方涉犯刑法358條侵入電腦罪 08/12 19:51
→ yuanhy63: 刑法310條誹謗罪 個資法第15條及第41條 請警察搜索扣押 08/12 19:51
→ yuanhy63: 相關證據 你可搜尋一下條文 08/12 19:51
→ yuanhy63: 也可直接到地檢署提告 請求檢方證據保全 08/12 19:53
→ sazabijiang: 一碼歸一碼吧,A明明查到的是B的出勤資料,屬於公司 08/12 21:16
→ sazabijiang: 資料(有些公司會公告員工遲到或請假日數,難道違反 08/12 21:16
→ sazabijiang: 個資法?那打卡鐘下的卡片每個人都可以任意看到, 08/12 21:16
→ sazabijiang: 有違反個資法?那全台灣超商業主都要被告了) 08/12 21:17
→ sazabijiang: 滑坡到可以查到住址或其他各資外洩,這不就是造謠嗎 08/12 21:17
→ sazabijiang: 恐怕會先被人資懲戒吧?在公司內有損公司名譽的不實 08/12 21:17
→ sazabijiang: 言論。推文義憤填膺無所謂,不要慫恿原PO同事去亂告 08/12 21:17
→ sazabijiang: 他連當場回嗆A的勇氣都沒有了,自那邊搞各種動作只 08/12 21:18
→ sazabijiang: 會讓自己黑得更快,他打官司你鄉民要幫忙出錢? 08/12 21:18
→ sazabijiang: 你以為這跟立委一樣,隨便亂告人告錯也有言論免責權? 08/12 21:19
→ sazabijiang: 你要這樣搞資訊部門,我要是資訊部門,第一個就開始 08/12 21:19
→ sazabijiang: 先調你過去半年來的所有通訊軟體內容跟上網紀錄, 08/12 21:19
→ sazabijiang: 你就不要使用公司設備拜訪任何一個非工作需要的網站 08/12 21:20
→ sazabijiang: 然後看你跟所有人的抱怨對話,從裡面看是否有任何 08/12 21:20
→ sazabijiang: 一句非事實,然後檢舉你。 08/12 21:20
→ GEoilo: 是否違反個資就讓同事B去找法律諮詢先吧~ 08/12 23:06
→ GEoilo: 至於台灣的學校與職場,好欺負的下場絕對會比難搞更慘~ 08/12 23:06
→ GEoilo: 吉該吉的公司與人,才是保護B的硬氣,現在用出勤紀錄,之 08/12 23:06
→ GEoilo: 後呢?一直吞就是每個悲劇的前導~ 08/12 23:06
→ GEoilo: 霸凌者最怕被害者豁出去,他們可不想陪一起死,只想享受 08/12 23:06
→ GEoilo: 一時霸凌一時爽、一直霸凌一直爽,被霸凌者息事寧人沒好 08/12 23:06
→ GEoilo: 下場啦~運氣好的離開環境,差的自殘、終身精神被害妄想 08/12 23:06
推 mozume: 非在蒐集之「特定目的」必要範圍內「合法利用」 08/13 06:44
→ mozume: 而且個資法內公家機關的限制比非公家嚴格 08/13 06:46
→ oncloudy: 商場如戰場 沒能力才會覺得被霸凌! 08/13 11:18
→ oncloudy: 能力夠強 誰敢霸凌你? 08/13 11:18
→ oncloudy: 被霸凌應該要開心 至少還有被霸凌價值 08/13 11:18
→ oncloudy: 提升自己吧!職場我是都沒在客氣的 08/13 11:18
→ oncloudy: 職場沒有公平這回事! 08/13 11:19
→ oncloudy: 我在公司 皇親國戚我也照當眾罵! 08/13 11:19
→ oncloudy: 一切能力問題 有本事開除 08/13 11:19
→ oncloudy: 整個團隊跟客戶帶走 就是這麼簡單 08/13 11:19